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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宓潘伯鹰交恶手札

价格:
暂无
分类:
暂无
说明:
旧写本 1通2也 纸本 提要:国学大师吴宓与书法名家潘伯鹰在1928年因潘氏名作《人海微澜》而结缘,成为毕生的知己。但吴潘二人在1959年曾交恶,险些绝交。当时潘伯鹰续娶章士钊义女张荷君为妻,《吴宓诗文集》寄到,潘与新妇张荷君共读之,夫妇感叹吴宓仰慕毛彦文,断然与陈心一离婚,追求毛彦文无果,吴59岁续娶邹兰芳,邹婚后3年病逝。吴宓晚年生活凄苦,孤苦零丁,潘伯鹰写信提议他和前妻陈心一复婚,这样他就
文档编号:
art0216183028
估价 :
80,000-120,000 RMB
成交价 :
暂无
作者:
暂无
尺寸:
21×27cm
材质:
暂无
形制:
暂无
拍卖日期:
2025-12-16 暂无
钤印:
暂无
专场:
尺牍——信简文辞
拍卖会:
2025年泰和嘉成秋季艺术品拍卖会 - [暂无]

拍品描述:

旧写本
1通2也 纸本

提要:国学大师吴宓与书法名家潘伯鹰在1928年因潘氏名作《人海微澜》而结缘,成为毕生的知己。但吴潘二人在1959年曾交恶,险些绝交。当时潘伯鹰续娶章士钊义女张荷君为妻,《吴宓诗文集》寄到,潘与新妇张荷君共读之,夫妇感叹吴宓仰慕毛彦文,断然与陈心一离婚,追求毛彦文无果,吴59岁续娶邹兰芳,邹婚后3年病逝。吴宓晚年生活凄苦,孤苦零丁,潘伯鹰写信提议他和前妻陈心一复婚,这样他就有人照顾了。陈心一和三个女儿也同意,但吴宓暴怒,并用朱笔在来信上批注,怒骂潘伯鹰并誓与之绝交,又念及潘伯鹰卅余年之谊,在绝交二字之前补“暂”字。托许伯建转交此批注之信,退还潘伯鹰。
并在1959年3月日记中记录:
三月十七日 正午得信,怒。
三月十八日 上午致建片约唔,并论鹰公。
吴宓(1894-1978),陕西省泾阳县人。字雨僧、玉衡,笔名余生,陕西泾阳人。中国现代著名西洋文学家、国学大师、诗人。清华大学国学院创办人之一,被称为中国比较文学之父。1918年入哈佛大学比较文学系,获学士(1920年)、硕士(1921年)学位;与陈寅恪、汤用彤并称“哈佛三杰”。
历任任东南大学、东北大学教授;清华大学(西南联大)国学研究院主任、外文系教授;武汉大学外文系教授兼系主任,兼任北京大学、燕京大学、北平师范大学教授。在主持清华国学研究院期间,聘请王国维、梁启超、赵元任、陈寅恪等任教,为国内培养了一批一流学者,如钱钟书、季羡林、徐中舒、高亨等。著有《吴宓诗集》《文学与人生》《吴宓日记》等。1953年6月,59岁的吴宓与原重庆大学法律系毕业生、20多岁的邹兰芳再婚。三年后,邹兰芳因肺病不治离世。
潘伯鹰(1903-1966)原名式,字伯鹰,以字行,号凫公,有发翁,别署孤云,安徽怀宁人,年少倜傥,能诗文、且能为小说,后乃敛手不作,而一意学书,人独服其有识。其治书法较迟,迄其长逝,不过二十余年,成一代大家。
潘伯鹰不但文名卓著,且颇具社会活动才干,章士钊北上参加国共和谈时,潘伯鹰担任其秘书,一时“书记翩翩潘伯鹰”之语传遍南北。潘伯鹰早年在沈阳大学、中法大学和暨南大学任职,其妻周竞中即是他当时的学生,熟谙译事。周竞中过世后,娶章士钊义女张荷君为妻。
毛彦文(1898-1999),小名月仙,英文名海伦。浙江江山人。1916年入浙江吴兴湖郡女校,以浙江省第一名考入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英文系,参加了五四新文化运动。1922年,被推选为女权运动同盟会浙江支会临时主席。同年,转学至南京金陵女子大学。1929年赴美国密歇根大学攻读教育行政与社会学,两年后获教育学硕士学位,与在欧洲游学的吴宓一同回国。回国后,任暨南大学、复旦大学教育系教授。
毛彦文自幼与表哥朱君毅相爱,朱君毅的同学将妹妹陈心一介绍给吴宓,陈心一与毛彦文是同学及闺蜜,吴与陈心一见面十三天后闪婚。1924年获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的朱君毅回国。回国后与毛彦文解除婚约,对毛彦文打击很大,她无法接受,求吴宓劝朱回心转意,未果。吴宓因仰慕毛彦文已久,遂与妻子离婚,苦追毛彦文不休,然毛并无此意。吴却念念不忘,纠结一生。1935年毛与熊希龄(前北洋政府国务总理)结婚1937年熊希龄病逝后,出任北京香山慈幼院院长。1950年赴美,历任旧金山《少年中国报》编辑、加州大学、华盛顿大学研究员。1966年退休,定居台北内湖。1987年,毛彦文在回忆录《往事》,第三章中回忆“有关吴宓先生的一件往事”,纠正了一些关于吴毛感情纠葛的错误的传闻,冷静地表白了她对吴宓的看法,对于这场失败的爱情做了最透彻的解释。
潘伯鹰致吴宓函释文:
雨老赐及:新春手示及大集均已拜登 大集开读分次如逢 谈笑如接 悲愉。三十年新旧因缘,都集于心底。其为感觉如何可知! 内子张氏(张荷君)生于累代基督教家庭,又自幼受教会学校之教育, (中学在南京汇文女中 大学则在金陵女子大学)盖一纯全朴素之基督徒也。彼于我公行谊闻之于鹰者多矣。 前得大集彼亦同时取读, 见心一夫人之玉照,及女公子之玉照, 忱然深叹之即语鹰曰:“吴先生(吴宓)诗集中称心一女士(陈心一)仍曰吴某夫人,可见吴公子宅心仁厚。况重家庭为一纯然中国文化遗传之系统,尤其女公子韵秀天真如此,真可谓难得之家庭也。以吾基督徒之目光观之,凡属人类无不有罪者,要在不远而复,则必为神佑。吴公生平,用情专一,富于理想,徒以所如不顺。生平苦难亦云至矣。以重百折不回,诚为可敬,以重辛苦纠结,则尤诚为朋友所不能安。故君宜有以慰吴君而力促重晚年能重入安乐之境,以获天庥耳。”内子又云:“闻君所云毛君(毛彦文)之事以及继要之先吴夫人之事,诚为人间之恨事。然毛君事既已自求多福,吴先生已彼亦仁至义尽,无可憾矣。至于先吴夫人则受吴先生之爱护扶持,生死皆亦毫无可憾。夫人临终之言足为感恩之明证,而无子女遗留,尤为报答吴先生而使之不受任何拖累也。此亦即如一篇文字,起处高笔,中权曲折,曲折之极,遂告一段落,文笔异常斩戟而清晰。则復动文字,当为一片冲融和顺之境,如大江出峡,至于襄樊遂呈一片广大开明之象矣。而目吾基督教徒观之,此亦即上天悯年吴公之辛苦,矜许吴公之仁厚,特为留此一段吉祥文字以待吴公之下笔耳。虽然天心固慈,亦赖人之自力,此即可谓不远而復必为神佑之志也。以吴先生无负于毛君及先生夫人去如彼,以二君之不遗任何拖累于吴先生者如此。以光阴而论亦既三十余年,不为不远矣。诚能復之何远之有?吴公岂无意乎?吴公虽一时无意,而逆观形式,无善于“復”之一路者。天心亦必将诱之。而诱之之使者,以后期论,以道义论,无宜于君者。是君宜以仁者之勇,鼓气而为之也!”内子又云:“闻君所言,心一夫人或者忠厚有余,才华则不若吴先生可期之高。因与心一夫人不识面,不能妄断也。然心一夫人贞一之性,退让之德可谓绝无而仅有者。夫以一至微之女子,苟无失德,即为贤母良妻,况恭顺忍默以至于白头者乎!今与吴先生皆老矣,少年儿女之痴愿久无可言,而膝下芝兰又正足以娱二人之晚岁。”内子之见解如此,鹰诚亦无以难之,抑且深望其言之有成也。第俯而照之,虽形式之利诚无如今日,但积三十余年之定局,而欲仓辛变之,恐亦非一朝一夕之力,所能奏功。且又不知心一夫人之意如何,而女公子之意又如何了。然鹰以常情度之,心一夫人未有不能相谅者,女公子无不欲重双亲之和好如初,得以承欢无间者。若公能一念及此,则诚所谓天心之转,足以感召祥和。祥和之气通,则幕若之春回矣。诚如内子之言何远之有也。内子又云“上天之于人,其于家庭安排未有不完善者。苟其人自以为不完善,只须忍耐牺牲,则啬于此者,必将丰与彼,盖无或异也。吴先生本有一完好之家庭,忽然失之,如阴云蔽月,疆有去时,阴云既去,则月魄仍圆矣。今吾人之志愿,即在助吴公重得完好之家庭,重享天伦之福裕。苟因吾人之努力,使吴先生復其天心,则吴氏父子夫妻一门三代皆得欢愉圆满,亦即吾人能为上天作证,能善尽其天责焉耳矣!”鹰于其言之伪于宗教意味者,未能深体而细味之,特其款款之忱,则出于吾心之所同然。岂敢效世俗之引避,而不言哉?谨为言之如上。又以相距过远,恐书简有未能委曲尽意者,故又专恳伯建兄(许伯建)再细意达之。幸公坚其愚昧朴诚之意,而试深思之何如?古云“人心唯危,道心唯微。”在危微之际,而广大高明之境生焉。不胜祷祝之至!专此承问起居!
三月八日夜九时 伯鹰顿首
郊居旅泊,万事业脞。荷鉏带月之余,匆匆不能修饰,走笔所至,必有不妥之处,知己鉴之!
吴宓批注释文:
三十年来屡到处明白宣布“谁劝宓与心一复合即绝交,并不断咒骂其人速死速死。若见即以刀刺死其人”宓此誓言鹰公岂忘记之乎?
伯建兄:最近不入城,只因集体编讲义,工作紧张,故拟稍缓再来(另函约)不意又来此函与宓以最大号刺戟及者昔。宓悔寄吾宓诗集与鹰公,诗集岂为张荷君阅看者。今只有事实上暂与鹰公绝交(不通信,不想念)而诅咒张荷君之速死,以其妄议人事恨不手刃之也。自1928年至今三十年中千百之人不继对宓说心一如何好宓不应爱彦告于不断地给宓以电刑。不意至今犹有以此说来者,而又是宓所视可全世界中唯一同情宓爱彦之鹰公。宓痛苦之极不愿讲此事想此事。宓现在每月寄30元与心一写去简短而甚好之信(以完道德)。但必若复合决即投嘉陵江一死。心一深知其情形故亦不肯来碚。又有一原因不能符合。第三女第二三婿皆共产党员,宓诗稿日记等数十册皆不敢使女婿得见即亦不敢使心一得见,若后今……
吴宓朱笔皮注释文:
张荷君快死快入地狱
潘伯鹰折寿十年.1959年正午 宓。
望伯建只同情兰芳,永勿问心一事。倘任何人而有劝复合之意,其全家死亡。
伯鹰 荷君 速速同死,右乃上帝之命令。
将以此函转寄鹰公